索 引 号:CR0009/2019-57198
发文机关: 崇仁县财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12-02
崇仁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大楼(一期)会议室桌椅及值班床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受采购人委托,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现就崇仁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大楼(一期)会议室桌椅及值班床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预算价: 57972元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资格的法人。
2、投标时应提供的以下资质: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审查。
注:中标单位提供货物参数必须与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评审时取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货物成交人。
4.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报价人须知:
1、询价报名费200元人民币,投标时向采购人缴纳壹仟元保证金(现金),未成交者在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凭签订的合同及货物验收单无息退还。
2、询价响应文件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19年12月5日下午15:0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崇仁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3、报价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应包括货物单价包含运费、上下楼费、安装费、检验、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成交人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付款方式:货到后凭验收合格单和税务发票一个月内付货物全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壹年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9、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包括①货物清单报价表(加盖公章);②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未按以上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9.1投标产品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3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4商务条款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5投标资格文件: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货物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采购单位: 崇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870777650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艾尔兰 联系电话:18507949753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