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黎全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申请人: 黎全明 身份证明号码: 362525********0011
黎国华 身份证明号码: 362525********0076
黎剑华 身份证明号码: 362525********003X
黎淑华 身份证明号码: 362525********0060
被继承人:曾福兰 身份证明号码: 362525********0022
(遗赠人)
申请人黎全明、黎国华、黎剑华、黎淑华因继承(受遗赠)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于2019年12月3日向崇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身份证、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产权证等申请材料,我中心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等有关规定,现予公告如下:
一、被继承人(遗赠人)曾福兰于2015年11月因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崇仁县房权证巴山镇字第23577号不动产坐落于崇仁县县府路(审计局宿舍)。
三、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黎全明、黎国华、黎剑华、黎淑华继承(受遗赠)。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崇仁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94-7835499
崇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3日